我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畜禽养殖用药 前沿资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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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日报记者王秀娟报道 根据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4月13日,我省印发《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》,坚持集中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、日常监管与规范指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,全面系统检查指导畜禽养殖用药情况,依法严厉打击使用原料药、化学中间体、人用药品、“自家苗”、假兽药等违法行为,有力整治超范围用药、超剂量用药、超时限用药、用药记录不规范等违规行为,有效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、休药期制度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,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用药行为。
本次专项行动的任务是整治违规销售原料药等行为、整治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夸大疗效等行为、整治兽药使用记录不规范等行为、强化规范用药宣传教育。发现将原料药销售给畜禽养殖主体、未按温湿度要求存储运输疫苗、未按规定上传入库出库信息、原料药拆零销售、拆零销售最小销售单元等违规行为,依法严肃查处。以兽药经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,检查经营门店和库房、养殖场兽药库房,随机抽查陈列或存储的兽药产品,重点核查产品标签说明书,发现违规行为,一律严肃查处。以规模养殖场、养殖合作社、畜禽诊疗单位、乡村兽医为重点,检查养殖档案、诊疗记录和用药记录等,核对兽用处方笺信息是否完整、准确,督促落实好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;聚焦兽药通用名称、产品批准文号、休药期等关键信息,逐项核对《畜禽养殖场(户)兽药使用记录》填写是否正确,督促指导规范填写每项记录信息。以养殖场(户)、乡村兽医等为重点,通过基层喜闻乐见的方式,组织开展规范用药宣传教育,让广大养殖者和兽医技术人员掌握相关知识、理解政策、付诸实践,引导全行业树立规范用药的良好风尚。
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时间为4月上旬至12月31日,分为部署、自查、检查、总结4个阶段。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目标、压实责任,畜牧兽医部门要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合行动,狠抓落实,确保取得实效。省农业农村厅将结合养殖“减抗”技术指导,牵头成立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家服务团,帮助解决各地在实施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问题,指导基层科学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。各地根据实际,成立相关专家服务团,开展技术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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