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快报!劳荣枝今天被执行死刑?对此,熊达律师做出回答
今天一大早,我从手机上看到了这样两段文字——
(资料图)
这两段文字的内容,就是说,劳荣枝今天将被执行死刑。
这让我不能不感到有点意外。
对于一直关注此案的我,一直没有得到官方如此的消息。
那么,这条消息是真是假?我不能不画个问号。
我马上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熊达律师的最近发声。
我看到了如下视频——
这是4月10日晚上,熊达律师在「劳荣枝案日常直播」开播时,对网友就这一消息是否属实的提问,做出的回答。
他说:我没听说啊!
就这5个字,让我可以判定,此消息纯属谣言。
对于劳荣枝,熊达律师始终持有其罪不当死的信念。
把劳荣枝视为女魔头,杀人狂,必须立刻执行死刑——这似乎已成为目前网舆的一种潮向。
尤其是在地方法院一审期间,媒体的介入,更强化了人们对劳荣枝的这种形象的心理定势。
在人们的想象中,法子英手刃小木匠,杀害一个个无辜者的时候,劳荣枝都扮演着帮凶的角色。
她以美貌诱引社会上的男人上钩,然后,让这些男人成为法子英砧板上的鱼肉。
当这些鱼肉做成美食之后,她劳荣枝便开始喝起了带血的汤,并向法子英露出满意的微笑。
这种场面着实令人毛骨悚然。
这样的劳荣枝,不是女魔头,又是什么?
但是!
这不一定是真实的!!
而在一片喊杀声中,熊达律师竖起了自己的旗帜。
他坚定地认为:法院不应该判处劳荣枝死刑。
他并且指出:地方法院所依据的证据极不严谨。
他说:以证人只言片语的细节分析,推断劳荣枝杀人的主观故意,太不专业。而且,关键人证没有出庭质证。检察员认为被害人出庭是被害人享有的权利,其有权放弃,法院居然对此支持,这是极不负责任的做法。
他进一步说:法院居然以九江市妇幼保健院未查到1995年至1996年期间,劳荣枝没有在该院的住院记录,证明劳荣枝没有堕过胎,这不能让人信服。
而他的如此质疑,让我不能不联想到一个问题。
那就是,劳荣枝与法子英,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?
按照劳荣枝自己的供述,她在与法子英相处的过程中,曾经打过胎。
而打胎说明了什么?
作为一个女人,能怀上孩子,应当是有一种幸福的感觉。
但她毅然决然地要把已经出现在自己肚子里的小生命予以扼杀,这得出于多大的狠心!
那一刻,我可以认定,她的精神应当是处于一种崩溃状态。
也就是说,在那一刻,她肯定是对自己所处的境地感到失望,而失去了生下这个孩子的勇气和将其抚养长大的信心。
崩溃后的重塑,也注定她不可能还是原先的那个劳荣枝了。
她对法子英的爱,绝对会由此大打折扣。
而她为什么在此后,还跟着法子英在逃亡之路上继续奔走,这就涉及到是否是处于屈从的问题了。
她如果在这个时候背叛法子英,存在被法子英杀掉的可能。
在对自己的前景已经感到灰暗的时候,又不能不意识到自己的面前又存在着如此的可能,她不去一如既往,又能做出什么更明智的选择呢?
由此,熊达律师提出靠舆论定性这个女人是女魔头,并不客观,也是不能从法律上得到认可。
当律师,就不能人云亦云,就不能听任舆论的潮起,而让自己迷失方向。
熊达律师,也正是在这一情景下,向劳荣枝这个女人伸出了他应当伸出的手。
他对这个女人无所求。
他从这个女人身上得不到任何好处。
因为这个女人无权无势。
他之所以能够在这个时候站出来,向这个女人伸出他的手,让这个女人还能看到生的希望,完全是出于对律师这个职业的忠诚。
对于这一点,不管别人怎么看,我坚信。
当然。劳荣枝是否能免于一死,目前尚属未知。
对此,有人曾做出如下推断——
劳荣枝姓名大凶。第一劳字,上有二火,下有刀字出头,力出鞘,死刑,被焚化;第二字,荣上二火,亦火化;枝左边木,荣下木助火,添土为坟莹的莹字;第三字枝,上士下乂,代表已被正法布告,三字全部大凶,必死。
这是我发此文1小时前,来自江苏 的一位网友,在网上作出的推断。
他说的是否能够应验,还需我们再做等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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