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银行遭重罚近2亿元 涉及违法违规高达38项 最资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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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投资快报》记者关注到,2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多张罚单,其中10张罚单剑指中国建设银行。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建设银行因涉及多达38项违法违规行为,被监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19891.5626万元,其中,总行涉及约0.73亿元,分支机构涉及约1.26亿元。
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:一、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与监管规定不符;二、监管发现问题屡查屡犯或未充分整改;三、向检查组提供企业出具的虚假证明材料;四、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案件信息;五、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;六、贷款审查严重不尽职,违规办理虚假按揭贷款;七、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;八、违规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,后期以流动资金贷款承接前期融资;九、信用卡资金违规流入证券公司;十、违反产业政策为“两高一剩”企业提供融资;十一、小微企业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,企业划型不准确,将大中型企业纳入小微企业统计;十二、小微快贷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;十三、违规收取民营企业、小微企业费用;十四、违规借贷搭售理财产品;十五、精准扶贫小额贷款资金违规归集使用;十六、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;十七、违规发放贷款掩盖风险;十八、违规变相突破单一法人客户授信额度限制;十九、搭桥贷款业务不合规;二十、流动资金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;二十一、固定资产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;二十二、并购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;二十三、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;二十四、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不符合监管规定;二十五、理财业务投资运作不合规;二十六、违规通过理财业务实现不良资产虚假出表;二十七、违规虚增资本;二十八、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资金流向不符合规定,违规投资权益类资产;二十九、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及时,部分产品未登记底层资产;三十、理财业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;三十一、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超过监管比例要求;三十二、同业投资业务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;三十三、债券投资业务未准确计量风险,个别债券风险加权资产计提比例低于监管要求;三十四、串用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掩盖信用风险;三十五、贴现资金违规回流出票人;三十六、违规向委托贷款借款人收取手续费;三十七、对信用卡业务异常交易行为监控不力导致频繁套现;三十八、银行集团并表统一授信管理流于形式。
除此之外,有多位相关责任人因对上述部分行为负有责任,被监管处以警告、罚款等。具体如下:时任建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总经理王毅、时任建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副总经理周刚、时任建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副总经理孙聚贤、时任建行苏州分行副行长冯宇、时任建行苏州分行副行长朱斌晨、时任建行常熟分行行长黄继军,上述几人均被处以警告。另外,时任建行常熟分行副行长陈大鹏、时任建行兰溪支行行长黄炜、时任建行兰溪三江支行行长叶浩运,上述三人分别被处以警告,并各处罚款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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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生银行被罚8970万元小微贷款业务是重灾区
2月13日,据银保监会公示的罚单显示,中国民生银行因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“十四宗罪”被罚8970万元,没收违法所得2.462万元。同时,两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。
具体来看,民生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:一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;二、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;三、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银承保证金;四、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定期存款并滚动办理质押贷款;五、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本行理财产品;六、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;七、未对集团客户、法人企业与企业关系人进行统一授信;八、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登记费;九、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评估费;十、向小微企业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占用费;十一、中长期贷款违规重组且贷款分类不实;十二、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审议;十三、大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违规办理业务;十四、信贷档案丢失,贷后管理存在重大漏洞。
据罚单显示,民生银行总行被罚款6670万元,没收违法所得2.462万元,民生银行分支机构被罚款2300万元;共计被罚款8970万元,没收违法所得2.462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