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实控人私自使用公司印鉴,对外签订连带担保协议等未按规信披,ST通葡及相关责任人收上交所纪律处分|天天头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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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通葡2月15日公告,上交所对原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尹兵予以公开谴责,对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(代董事会秘书)何为民予以通报批评,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孙永成予以监管警示。
经查明,2022年10月13日,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ST通葡或公司)披露公告称,2017年1月16日,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尹兵签署相关协议,为大连嘉得商贸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大连嘉得)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,该笔贷款至2017年3月31日到期,担保金额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9%。2020年1月14日,由于大连嘉得逾期还款,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,明确大连嘉得累计拖欠本息合计69亿元,其承诺最晚于2020年3月20日将本息清偿,并由公司及尹兵承担连带保证责任,担保金额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1%。上述担保事项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、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。2022年10月10日,公司收到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仲裁通知,因大连嘉得违约,债权人申请仲裁,要求公司及尹兵承担连带保证责任,本息合计06亿元。根据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披露的公告,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均系尹兵私自使用公司印鉴所致。
上交所指出,公司对外签订连带担保协议与补充协议,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、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,直至相关担保事项涉诉后才对外披露,导致公司可能遭受重大损失。
根据责任人提供的材料,鉴于本次违规担保事项系尹兵个人绕过公司内部控制,擅自使用公章所致,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知晓违规事实客观存在一定困难,且原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公司损失负责兜底补偿,可一定程度上消除违规行为产生的不良影响,对相关情节可予以酌情考虑。时任董事会秘书孙永成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,未勤勉尽责,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事项,对公司违规负有一定责任。